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我办自2011年开始,按照《郑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对该区域内取用地下水的企业和单位进行了纳入管理工作。截至2011年底,纳入管理新户18家,31眼自备井安装了计量设施。
我办在纳入管理工作中曾积极与郑州航空港区市政管理局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协调,但由于港区当时没有相应的水务部门,新户纳入工作进展缓慢,致使水资源管理工作无法深层次展开。
2012年我办借助网格化管理,多次与港区管委会协调水资源管理事宜,促使港区管委会成立相应管理机构,港区市政局水务处于2013年2月底正式成立后, 我办积极沟通协调要求港区市政管理局借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大力宣传水资源管理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郑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争取在2013年5月底前将所有使用的自备井的取水大户63家全部安装计量设施,计征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港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使我市的水资源管理范围更进一步扩大,水资源管理工作朝着统一规范管理又迈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