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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通过节水型城市复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  阅览次数:  发布:

    2017年8月29日至8月3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了考核组,对郑州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复查,考核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水务处曹燕进处长等一行七人组成。省住建厅副厅长郭风春、郑州市副市长李喜安及郑州市节水型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出席活动。

    按照两部委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考核组先后听取了郑州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汇报,观看了影像资料,查阅核实了申报材料及有关基础台帐,并对电力、食品、生物制药、高等教育、卫生保障、公共管理、住宿、社区、供水、污水再生利用等行业的17家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

    专家组一致认为郑州市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呈现以下特点:领导重视,积极推进;制度保障,依法节水;广泛动员,全民参与;政府引导,改善环境;多措并举,成效显著。郑州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符合《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要求,专家组同意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确定。

    专家组还就我市进一步做好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委市政府统筹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城市节水长效机制,规范节水管理基础性工作,强化对用水单位节水工作的指导培训,完善城市阶梯水价的实施,进一步强化节水科技与节水新模式的先行先试;二是进一步按照国家“十三五”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要求,加快高水平城市节水规划的编制,加大城市节水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与城市总体经济发展相适应。三是进一步推进节水“三同时”制度对城市节水控制能力与效益的提升作用,加大节水型企业和单位的创建力度和提高覆盖率。

    李喜安副市长代表市政府表示,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复验考核为契机,把建设节水型城市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贯穿融入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全过程,推进全民节水,强化管理,实现高效用水,努力将节水型城市建设不断推向新的高度,为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