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市水资源贫乏,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全市水资源问题日益突出,缺水形势严峻, 用水矛盾将更加突显。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工作,是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源头措施,是建设项目节水措施能否全面落实到位的重要保证,更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当前我市正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巩固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迫切需要把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提供坚实的必要条件。促进建设项目合理用水、节水减排,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水生态环境,对于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我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等国家、省、市法律法规,都对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做了严格的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国务院关于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第十一条: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应制订节水措施方案,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即“三同时”制度),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
3、《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节水型的工艺、设备和器具,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节水设施的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节水设施,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豫政 〔2013〕69号)第十三条:“严格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要制订节水措施方案,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项目设计未包括节水设施的内容、节水设施未建设或没有达到相关节水技术标准要求的,不得擅自投入使用。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由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
5、《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应当设计选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节水型生产工艺、设备和器具,按规定配套建设相应的节约用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的建设工程,有关部门在组织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通知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对配套建设的节约用水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节约用水设施不得擅自投入使用;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节约用水设施,用水单位不得擅自停用。”
《中华人民循环经济促进法》也对节水设施的“三同时”提出了明确要求,与建设项目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虽未提及节水“三同时”制度建设问题,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制度设计与同位阶的立法不存在冲突,与配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是协调一致,相互补充的。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是法律法规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具有积极意义,是一项科学合理的节水管理制度。
二、节水型城市复查和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成功离不开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
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第十条规定: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备水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均必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和使用节水器具,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即要求国家节水型城市应当建立并实施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国家对节水型城市复查和创建实行百分制考核,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分值为7分,权重较大,再加上我市在公共供水管网漏失率、计划用水管理率、节水器具普及率、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等弱项面临扣分的因素,如果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不能在近期内颁布并予以实施,我市的得分很可能达不到90分的最低要求。
目前,我市正在积极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根据2012年国家颁布的《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设置了4项申报条件,其中第一项申报条件为: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命名,且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命名3年以上。”如不是国家节水型城市将一票否决,甚至会影响到国家对我市园林城市的继续命名,人居环境奖城市的评奖等。因此我市建立并实施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非常迫切。
三、节水‘三同时’是节水管理工作的龙头和重要抓手
目前,北京、天津、昆明、无锡、扬州等地实施了节水“三同时”制度,我省的平顶山、安阳也实施了节水“三同时”制度,通过节水“三同时”制度的实施,对新、改、扩建设项目的配套节水设施建设与使用起到了有效的监督管理作用,规范了节水设施建设和节水型器具的使用,完善了用水计量设施的安装等,从源头上遏制了浪费用水情况的发生,是做好节约用水工作的重要抓手。我市有些单位的用水器具选用了淘汰的用水器具,不得不再花巨资更新改造;有些单位未按规定建设节水设施,不得不进行重新修改方案采取不太理想的补救措施,虽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但类似问题出现过多,将造成了建设项目的巨大浪费,而且无法从根本本上解决浪费用水的问题。只有把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才能从源头上抓好节约用水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撰稿:王志录
撰稿:王志录